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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會會務

第一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記錄

【中華奉元學會 第一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】
一、時  間: 102/10/6 (日)上午 10:00
二、地  點: 奉元書院 (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77號4樓A側)
三、出席人員姓名:

徐泓理事長,孫鐵剛理事,王鎮華理事,吳宏達理事,呂世浩理事,張景興理事,許仁圖理事,黃德華理事,賈秉坤理事,劉君祖理事,劉義勝理事,蔡濟行理事。

四、列席人員姓名:周正成監事,張錦秀監事,白培霖,沙平頤,鄒依純。
五、請假人員姓名:吳孟謙理事,顏銓颍理事,吳榮彬監事。
六、主  席:徐泓 理事長      記錄:鄒依純
七、主席致詞:

感謝諸位理監事大力襄助,兩年來讓會務得以順利運轉,現今已有專用會址得以讓更多人參與學會活動,以發揚「以夏學奧質,尋拯世真文」之學會宗旨;並期待新一屆理事長及理監事能繼續發揚光大。

八、報告事項:

1. 學會捐款方式及帳號公佈

 (1) 下星期將另開中國信託學會專用帳戶,建請下一屆理監事會訂定捐款制度,

   一般捐款者應公佈姓名及捐款金額 (特別有說明者以「隱名氏」公佈),

   相關資訊可公佈於學會網站,以昭公信。

 (2) 從學會籌備至今之捐款明細,將儘速整理並於網站公佈相關資料。

2.  學會現址聯絡方式 0978-953181、02-3365-3181

3.  書院及紀念室空間裝修情形報告

  感謝孫鐵剛學長及王鎮華學長對裝修工程全力支持及無私地奉獻,

  並有諸位學長姊大力協助,得以讓會址裝修和佈置順利完成;

  建議學會運作可再加強學會和會員之溝通管道,

  例如之後需添購藤沙發、雙人床、茶几、小桌子及冰箱等,

  亦可上網公佈請大家協助惠捐,以加強會員參與及認同感。

  王鎮華學長相關發言整理如下:

奉元發言整理 (6)

4. 會員大會準備狀況

 本次會員大會將於10月20日舉行,由劉義勝學長負責,請賈秉坤學長負責活動組、請顏維震學長負責報到組、

 請蔡濟行學長負責錄影組,並請張錦秀學姊負責收款作業。

 另,本次會員大會包含理監事改選事宜,選舉作業制度請大家集思廣益及惠賜卓見,並感謝劉君祖學長特別協助租借場地。

5. 報告本年度會計收支情形及明年度預算編列

 沙平頤學長報告,詳附件。

九、討論提案:

1. 提案:建議修改章程「增設副理事長、得增設副秘書長」。

 決議:(1) 通過增設副理事長,由理事在常務理事中推舉;並修正章程第十六條第三款及及第十七條相關條文。

    (2) 副秘書長等工作人員,依現有章程第二十二條,可由理事長提名,經理事會通過聘、免之,

      仍維持不得由理事監事擔任。不需更改章程。

2. 提案:建議各個委員會屬權責範圍內自行決議之事項,亦儘速將決議內容發通告信周知所有理監事,

    若有異議則再擇期召開理監事會共同討論。

 決議:各個委員會屬權責範圍內自行決議之事項,均儘速報請理事長,並由理事長決定是否直接請秘書處辦理,

    或再擇期召開常務理監事會或理監事會共同討論;

    決議內容亦請同時告知秘書處,由秘書處發通告信周知所有理監事。

3. 提案:建議第二屆理監事選舉提參考名單,以利學會事務推動及傳承。

 決議:(1) 參考名單中,列入臺大奉元社指導老師、並應有中區及南區代表。

    (2) 參考名單將列入現任理監事名單及10/13以前會員所推薦之名單。

    (3) 10/7發通告信廣請會員提供理監事參考名單,並於10/13截止提名,10/15於網路公佈。

    (4) 印製選票時,於每張選票註明:參考名單係由現任理、監事會或會員推薦產生,排列先後依姓氏筆劃。

    (5) 印製選票時,每位建議名單之候選人均編列數字或代碼,每位會員也均予以編號,以利計票作業。

    (6) 印製選票時,預留等同應選名額足額之空白欄,提供自我推薦或其他會員建議人選投票。

    (7) 每位會員進行投票時,理事最多圈選九位,監事最多圈選三位。

4. 提案:商標圖樣選擇

 決議:申請兩個商標,一方一圓。

5. 提案:登記會址是否更改至羅斯福路三段書院現址

 決議:因作業繁瑣及牽涉相關事宜龐雜,故登記會址不更改;

    申請銀行帳號及中華電信之通訊處,均改以書院現址辦理。

6. 提案:討論各課程之講師費及 11/1開課之陳復思老師學員捐款金額。

 決議:講師費依前期理監事會決議維持 5000元,陳復思老師學員捐款金額同前期方案。

十、臨時動議:

1. 會址運用應考量適法性及安全性。

2. 儘速裝監視器及一樓信箱牌。

3. 每年4/1起新入會之會員,所收年費均為次年年費。

4. 印製會員大會手冊,並附上兩年來活動成果、學會章程及募款函。

5. 會計對下屆建議:

    (1) 出納與專職人員分由兩人負責,並與會計分開,以達內部控制效果。

    (2) 所有會議紀錄需給會計一份,以便依照事會決議核對帳務(或發出付款指示)。

    (3) 各預算項目實際執行時,要有明確的負責人。以便確認支出報銷負責人。

    (4) 建立支出授權額度。小額支出是否授權依預算及決議直接給付,大額需經授權確認後給付。

    (5) 學會存款印鑑章與存摺分人保管。

十一、散會 (下午 13:00)